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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社区矫正 -> 河池市巴马县东山司法所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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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 16:56:47 | 来源:河池市巴马县司法局东山司法所 | 作者:陆建安 | 点击率:208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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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教育好社区服刑人员,是司法所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如何管理教育好社区服刑人员,是司法所的一项日常性工作。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司法所多年来,在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司法厅的规定进行管理教育的同时,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教育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集中教育学习即普遍性教育与个别教育学习即针对性教育相结合,使教育学习更有成效。集中教育学习时学习《宪法》、《刑法》、《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普通法律法规及公民道德常识。个别教育时,根据各人不同的犯罪类型学习相应的个别法或者普通法相应的条款,同时根据各人的性格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
二是多样公益服务形式,使得服务时不感觉单调乏味。以乡敬老院为主,乡府大院及周边公共场所、街道、一些公路段、乡村清洁卫生工作点等多处服务点开展公益服务,使得公益服务不觉单调乏味,且还使得服刑人员在不同形式的公益服务时有着不同的感受,利于净化服刑人员的心灵。
三是普通监管和特别监管结合,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通过电话、当面报到、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服务等形式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情况是司法所监管工作的手段,但是东山乡多是大石山区,很多地方不通电话,同时还有些服刑人员年老或因病等原因无法正常完成日常报到。针对这些特殊情况该所采取了增加到服刑人员住所走访的办法加强对这类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东山司法所多年来采取以上管教教育措施得以加强了该项工作成效的同时,也使服刑人员感受到管理教育的人性化而自觉配合接受管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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